有关离婚后的赡养费问题
- von 某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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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März,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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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以下有关离婚后赡养费问题的法律规定。
问题类别:婚姻法
李哲超律师答复:
根据德国婚姻法新的规定,原则上离婚以后夫妻双方各自负担自己的生活费。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获得赡养费。一般的理由包括: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哺育幼儿,长期失业等。这个需要个案分析,建议咨询妇女权利保护机构或离婚律师。
根据德国婚姻法新的规定,原则上离婚以后夫妻双方各自负担自己的生活费。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获得赡养费。一般的理由包括: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哺育幼儿,长期失业等。这个需要个案分析,建议咨询妇女权利保护机构或离婚律师。

我的小儿子十一岁,由于沉迷游戏而被妈妈打骂后跑到同学家躲避,后被他同学妈妈报警后送到当地的儿童保护小组(Kinderschutzteam)。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他和我们见了两次面,但他不想回家。现在我们被迫签字同意儿童保护小组将我的儿子转到儿童和青年帮助中心(Kinder- und Jugendhilfezentrum)。儿童保护小组告诉我们说六个星期后才能见到我的儿子,如果儿子还不想回家就要再等六个月。我们中国家庭教育方式的确有问题,但也没想对孩子怎么样。现在我太太后悔莫及,痛苦思念。作为爸爸,我希望早日见到我的儿子,希望他早日回家!我现在急需您们的帮助,请尽快帮忙介绍一个处理过这类事情的有爱心的律师给我们(德国人中国人均可)。期待早日得到您们的答复和帮助。谢谢!